本文来源:习近平:着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
9月16日出版的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文章强调,着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要制定全国统一的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清单,明确鼓励和禁止的具体行为。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对违规行为查实后要严肃处理。
此外,中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也在第18期《求是》杂志发表了文章《坚定落实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各项部署》,文章中指出,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不健全,部分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现实中扭曲市场机制、破坏公平规则、扰乱竞争秩序等问题仍然存在。
发改委在文中强调,着力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违规提供税费、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加剧了产业“内卷式”竞争。有效整治地方招商引资乱象,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招商引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地方的政策指导,引导地方探索高质量招商引资新模式。制定全国统一的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清单,明确鼓励和禁止的具体行为,加大违规招商引资行为查处和通报力度。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增强工作透明度,强化外部监督。引导各地优化调整招商引资考核机制,实事求是确定招商引资数量指标考核权重,防止不切实际、层层加码。
文章强调,着力纠治政绩观偏差。当前,一些地方在发展中搞违规招商、地方保护等,还存在短期主义、功利主义等行为,只算本地“小账”,不顾全局“大账”,这些都是政绩观偏差的表现。要引导各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高质量考核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把地方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抓好违规招商引资、搞地方保护等突出问题整治,加大负面典型案例通报力度。
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各地发展产业与招商引资的“内卷”自去年起正在逐步规范。
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从去年8月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去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如,7月23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废止《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即是地方落实的表现。
由于“税收优惠”式、“奖补”式招商引资模式走到了尽头,“基金招商”模式兴起。在此过程中,许多地区的政府投资基金越来越强调投资与招商的联动,设立了专门的招商基金,尤其是很多招商型的专项基金。但部分地方在设立投资基金中出现形式主义、胡乱“内卷”的情况,扎堆热门赛道,投资领域“同质化”,导致最终效果不尽如人意。由于在基金招商中出现了许多同质化与“内卷”的情况,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并不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因此,今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首次国家层面出台促进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的重要文件。其中提出“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这对此前业内十分火热的“基金招商”模式无疑产生深远影响。
今年7月14日至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人民网微信公众号于7月17日发布的《习近平:有些事要打攻坚战,有些事要久久为功》一文中写道:“上项目,一说就是几样:人工智能、算力、新能源汽车,是不是全国各省份都要往这些方向去发展产业?”习近平总书记从“按规律办事”的角度观察产业布局、指出发展症结:“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也要解决不懂装懂、自以为是的问题,防止出现拍胸脯、拍脑瓜、拍屁股的‘三拍’干部。”
今年7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研究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问题。会议指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五统一、一开放”,即统一市场基础制度、统一市场基础设施、统一政府行为尺度、统一市场监管执法、统一要素资源市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会议强调,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加强招商引资信息披露。
7月30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意见。
《指引》强调,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指导,突出政府引导和政策性定位,防止同质化竞争和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结合地方资源禀赋,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设立政府投资基金要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鼓励降低或取消返投比例。政府投资基金投向要符合国家生产力布局宏观调控要求,避免投资于存在结构性矛盾的产业,在新兴产业领域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同一政府原则上不在同一行业或领域重复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但基金可按市场化原则对同一项目集合发力、接续支持。
在此背景之下,各地的招商引资工作迎来进一步规范,我们关注到,已有地区根据最新政策精神做出相关探索实践。
在国令783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今年的国办一号文发布后,2025年1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高质量发展资本市场助力广东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全文共7个方面28条,这是近年来广东首份聚焦资本市场发展的省级文件。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还提出:将吸引创投基金、产业基金等投资基金投资本地项目纳入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评价。
“广东的最新举措,将吸引基金投向本地项目纳入招商工作绩效评价,体现出培育本地产业的耐心,也体现出资本招商、基金招商模式的核心:以基金撬动资本,以资本导入产业。这体现出在今年国办1号文发布后,招商模式的最新变革。广东的措施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示范性带动作用,为各地的招商工作打了个样板,基金招商模式并非终结,而是打法有所调整改变,并非一味的招揽外部成熟的企业。预计各地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心都将由招引外部项目转向培育当地内生产业。并且,会因地制宜,根据各地产业禀赋与资源优势发展产业,而不是扎堆热门赛道。”VC投资人王尔(化名)向母基金研究中心分析道。
“虽然不以招商引资为目的设立政府投资基金,但各地招商需求还在,对于投资机构来说,在发现产业价值方面依旧有着专业优势,未来各地大概率要注重培育内生的产业生态,我们在项目研判、投资赋能等方面依旧有业务机会。”华东地区某VC机构投资总监李易(化名)对母基金研究中心表示。
最近,并购招商作为各地国资招商的最新打法,正在兴起。
“我们正在组建一支并购基金,专门用来收购上市公司,主要围绕我们当地的特色产业锻长补短。一方面,借着一系列并购支持政策的东风,发掘新机会;另一方面,这能够实现更具有确定性的招商。”华东地区某国资机构人士告诉母基金研究中心。
“并购招商时代来了。从土地招商、基金招商到并购招商,地方的招商需求总要有个得力的工具,并购就是各地发现的最新机会。当前多地国资都有收购上市公司的探索。当然,这都是根据当地的产业链需要进行科学研判所作出的决策。”王尔向母基金研究中心分析道。
此外,我们关注到,“先投后股”作为财政资金创新支持方式的代表性举措,正成为各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与招商引资的新工具。
在“先投”阶段,财政资金以科技项目资助形式支持企业进行研发及成果转化,并预先约定未来转股条件和比例;进入“后股”阶段后,若企业实现市场化融资或发展趋于稳定,财政资金按照既定机制转为股权,并在企业进一步成长后,依据“适当收益”原则有序退出,实现财政资金的回笼与再利用。
从支持方式看,“先投后股”既区别于传统无偿补贴,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强化了管理机构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跟踪与赋能,构建了财政资金可持续“循环使用”的长效机制;与政府引导基金、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早期股权投资工具相比,“先投后股”更像是一种“科技期权”式支持工具。它不将年度经营业绩作为试点企业的刚性考核指标,而是为其量身定制更契合研发节奏的进度监测标准,体现出对初创企业“耐心资本”“宽容资本”的支持理念。
在招商引资方面,随着发改委对地方招商引资乱象的着力整治,预计各地的招商引资工作将进一步规范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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